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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曝光台丨高某因信用卡纠纷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更新时间:2023-06-23 17:42:00点击次数:1529次

密云市民高某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领了浦发银行信用卡,并于2011年5月18日获得批准。高某使用并产生透支后,经浦发银行多次以电话、手机短信、信函、上门通知等方式催收欠款,一直未进行清偿,透支款项已严重逾期。截止2022年2月17日,高某欠款本金42365.46元,息费10225.52元,共计人民币52590.98元。据此,浦发银行将高某诉至密云区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某与浦发银行之间就信用卡领用形成合同关系,当事人应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高某开卡使用后,应依约按时足额偿还相应款项,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浦发银行以高某透支未还为由起诉要求其偿还欠款,法院予以支持,于2022年9月19日作出民事判决:高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浦发银行截止二Ο二二年二月十七日的信用卡欠款本息五万二千五百九十元九角八分,以及自二Ο二二年二月十八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等。

因高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密云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7日依法对其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密云区经信局 (编辑:汤思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