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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曝光台|密云区市民张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更新时间:2023-02-17 20:24:00点击次数:3612次

2020年10月27日,密云市民张某(甲方)与其同学刘某(乙方)、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第三方)签订《双方声明协议》,协议主要内容是经张某与刘某双方协商,第三方作为见证人,申请贷款50万元整,并约定每月27日前由张某提供应还的贷款额给刘某。刘某按照协议分别向南京银行、交通银行、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重庆度小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多家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分多次向张某转账40余万元。张某在2020年10月29日至2021年1月22日,仅向刘某还款2.0815万元。因此,刘某将张某诉至密云区人民法院。2021年4月14日,密云区人民法立案受理并进行了审查。审查结束,判决被告张某返还、偿还原告刘某本金共计三十七万九千七百八十五员并支付利息损失。但被告张某拒不履行。

密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因张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

区经信局 (编辑:齐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