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工资争议,先后被王某与张某诉至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经北京市密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并主持调解,分别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北京顺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给付王某工资款33569.18元,给付张某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农民工养老保险待遇等款43247.28元。然而北京顺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拒不履行协议付款。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因北京顺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