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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曝光台│众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更新时间:2022-03-17 10:28:00点击次数:827次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判决众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孙某股权溢价款54万元及迟延履行损失(以54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1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0年7月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该公司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于2022年1月10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区经信局 (编辑:mana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