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助力全国文明城区创建,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快乐成长,近日,密云区检察院联合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开展保护未成年人专项行动,重点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KTV是否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是否于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标识等。
在抽查过程中,察官现场进行普法宣传,要求经营者增强社会责任感,共同守护未成年人。通过此次专项行动,杜绝了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净化了娱乐场所消费环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氛围。今后,密云区检察院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发力,共同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大格局,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
01密检说法
学生:
为什么未成年人不能进入互联网等营业场所?
检察官:
面对网络上的各种信息尤其是暴力、色情、游戏等,未成年人缺乏良好的辨别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容易沉迷其中而不能自拔,甚至引发不良行为。因此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学生:
为什么未成年人不能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
检察官:
首先,未成年人的心智正处于一个塑型和构建的关键时期,对社会认知、自我掌控等方面都有不足,易受到外界事物的影响。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是成年人交际、消费的场所,一旦成年人的某些不良举止被未成年人所见,并加以效仿,势必会产生不良影响。
学生:
有家长陪同,我可以到KTV等娱乐场所玩吗?
检察官:
不可以!即使有家长陪同,未成年人也是不能进入KTV等娱乐场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并且KTV等娱乐场所,灯光强度、音响分贝严重影响孩子的身体健康。
学生:
我已年满16周岁,可以去KTV打工吗?
检察官:
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一方面这些场所的工作环境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另一方面这些场所更容易滋生犯罪,对未成年人成长不利。
家长:
关于未成年人不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我们能做什么?
检察官:
一是家长不要携带孩子到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消费。
二是家长与学校应加强联系,关注孩子的课外生活,鼓励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三是加强与孩子的情感沟通,提高孩子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四是在发现孩子们要到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庆祝生日、同学聚会时及时制止,在发现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时及时拨打12345举报电话。
02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