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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创造幸福|区总工会开展劳模“云”宣讲活动

更新时间:2022-02-25 16:07:00点击次数:492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讲话精神,深入领会劳动创造幸福、实干成就伟业的精神内涵,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激励广大职工群众进一步焕发劳动热情,勤于创造、勇于奋斗,满怀信心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创造美好幸福新生活。区总工会为大家带来密云区劳模等先进人物事迹宣讲。

于杰,密云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工作中认真落实区检察院党组提出的努力打造生态检察守护密云水库“一体两翼多方”密云样本要求,在履职中践行“坚持‘法治+生态’一体理念,增强‘司法+行政’两翼合力,完善‘检察+库区’多方机制”工作理念,围绕区域特点,依托“河长+检察”、“林长+检察”、“田长+检察”等重要生态专项协作机制,开展具有密云特色的公益诉讼工作。牵头承担区检察院“生态检察办公室”的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牵头起草区检察院《关于落实保水护水政治责任加强密云水库生态检察保护的实施方案(试行)》、《生态检察守护密云水库工作措施(试行)》、《“生态检察守护密云水库”线索征集热线办理工作办法》,牵头设立“生态检察守护密云水库线索征集平台”,公布59557711检察热线。参与起草作为全市首份的区检察院《生态检察白皮书》,在短时间内高质量的完成撰写工作,白皮书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各大主流媒体进行了跟进报道,有力地宣传了“生态检察”特色品牌。

支持行政机关办理了全区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该案也是全市首例渔业资源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通过全程支持,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形成“司法+行政”两翼合力,过反复磋商、出具专家意见,行政机关确定了赔偿数额,并全部用于购买生态鱼种投放到密云水库。该案办结后,行政机关制定专门损害赔偿范围制度,为此类案件的损害赔偿范围划分了标准。为有效修复了被损害的生态环境,于杰与区农业农村局连续三年共同在密云水库开展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生态鱼苗近4000斤。

在未取得生活垃圾消纳资质的情况下,嫌疑人向密云区某建筑垃圾绿化回填点倾倒、填埋大量陈腐垃圾。经检测,涉案垃圾重金属含量中铜元素含量超国家标准,其他重金属元素含量均超土壤背景含量。案件发生后,属地镇政府及时组织开展挖掘清理等处置措施,共清理出垃圾1000余吨,共支出生态修复费用76万余元,避免了非法倾倒垃圾污染的进一步扩大。“用公共资产为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买单,于法无据、于理不合、于情不通。”于杰在审查中发现,本案中用以清理、处置垃圾的相关费用尚未依法追回,为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及时启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程序,让违法者承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2021年12月,密云法院最终判处7名被告人2年至11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判处2万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并连带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76万余元。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也为全市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密云检察方案。

区总工会 (编辑:来一凡)